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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评优管理类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4-09-10 打印本页

评先评优管理

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补充办法

2、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补充办法

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先进团支部评比制度

5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细则

6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比细则

7、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评优评先办法

8、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推优入党实施细则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补充办法

 

按照《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此补充办法。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评定,按照年级专业在前一学年度中成绩第一,综合测评第一的原则予以推荐,大二本科生按照全年级成绩第一,综合测评第一的原则予以推荐;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不在二年级专科学生中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数不够时,在大二以上年级中推荐专业年级成绩第一、综合测评靠前者;符合条件的人数多时,参照其学生的英语过级情况及专业成绩、综合测评具体分数。

第二条  励志奖学金评定:

(一)基本条件符合学生手册励志奖学金评定相关要求。

(二)励志奖学金评定原则上按年级专业人数平均分配指标,在全学院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中统一评定。

(三)评定对象为已获二等(含二等)奖学金以上者,按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成绩顺序推荐,家庭特别困难学生优先推荐。

(四)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涉及推荐评定的条件认定,以学生手册依据认定。

第四条  本补充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9月修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据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评定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  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条  评定原则

(一)有下列情形者优先原则

1、孤儿、单亲、残疾学生;

2、有重大灾情、家庭条件特别贫困者;

3、对于入我院贫困生信息档案库的同学优先考虑。

4、其他特殊情况。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本学年因违纪受学院处分者;

2、校外租房者;

3、有吸烟、酗酒或赌博行为者;

4、学习不刻苦、成绩较差者;

5、不积极参加宿舍劳动卫生者;

6、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评者。

第四条  名额和奖助金额

(一)分配原则

1、助学金根据下达总金额除以我院总人数,得到的人均数,再根据每                            班人数来确定各班具体金额并下达一、二、三等助学金指定名额。

2、剩余尾数无法按等级下发到各班级的作为机动名额。分配至贫困生班级

较多的班级。

(二)、助学金金额

1、一等助学金4000元

2、二等助学金3000元

3、三等助学金2000元

第五条  评定安排与要求

(一)评定流程安排

1、召开所有班长生活委员会议,统一思想;

2、下发表格,各班召开班会传达信息,班上进行民主评议;

3、各班上交资料文档至生活部汇总(要求: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必须一起交至生活部,纸质材料必须有各班主任、带班辅导员老师签名,否则无效);

4、将材料交至办审核评定;

5、根据审核对名单进行适当调整并汇总;

6、将汇总资料交至学院党总支审核,院党政联席讨论研究;

7、对评定结果进行张榜公布;

8、将资料文档交至院学生工作处。

(二)评定要求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不得将名额资金拆分,杜绝助学金平均分配的现象,确保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2、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其成员由主要班委、养成辅导员、班主任组成,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根据班级各个同学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名额。

3、各班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申请理由80-100字且杜绝雷同现象。院领导签名处,必须由各带班辅导员老师签字。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

4、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5、各班申请助学金同学应如实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表》(附表3)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9月修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补充办法

 

    本办法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而制定:

第一条  每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专业年级为基本单位评定,根据学生每学年在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统计,采用记分评定出获奖者等级。

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每人每学年1200元,占总人数的3%;二等奖每人每学年7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7%;三等奖每人每学年3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10%。

第三条  一等奖学金,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原则上均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5%名次以内。二等奖学金,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原则上均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15%名次以内。三等奖学金,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原则上均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25%名次以内。  

第四条  符合各等级条件、学生人数超过评定等级的人数时,按照综合测评顺序评定指标人数,多出人员参与下一等级排序评定。符合等级条件学生人数少于评定等级人数时,符合各等级奖学金评定条件者综合测评统一排序,由综合测评排名靠前者填充前面等级缺乏人数。达到跨级条件者,降一等级评定。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本院党总支。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9月修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先进团支部评比制度

 

为创建文明的班级,营造良好的班级学习氛围,特制定此评比制度。

第一条  具有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一个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集体,全年无一人受违纪处分。

第二条  具有一个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优秀班风。

第三条  勤奋好学,全班同学的考试成绩不及格人数不得超过全班人次的15%。

第四条  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各活动中,成绩优异。

第五条  积极开展体育锻炼,全班达《国家体育标准》有90%以上的通过率。

第六条  全班同学团费上缴率不得低于95%,全年无退团同学。

第七条 里组织开各项会议时,若相应班干部累积迟到7次,取消其所在

班级的先进团支部的评比资格;若相应班干部累积缺勤5次取消其先进团支部的评比资格。

第八条  满足以上条款方可参加先进团支部的评比。本评比制度严格按照院先进团支部的评比制度并且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修改而来。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释说明,由组织部负责调整与实施。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4月修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细则

为使我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章可遵,根据《学生手册》中《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奖励暂行条例》中P71页第二十一条“校级优秀班集体”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评比细则。

第一条  评选条件

  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实绩,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

思想:全班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视思想品德修养,重视时事政策学习,有较多成员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学习: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优良者占全班人数70%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居本同年级前列;统考英语、计算机过级率排名居本同年级前列,补考率、留级率在本的同年级中为最低,无退学学生;没有考试作弊的行为,体育达标率在95%以让。

纪律:全班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全年无重大违纪违规现象,无受记过处分的学生。无故意拖欠学费的学生。

班风: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完成任务成绩显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能认真对待和严肃处理本班违犯纪律的学生,能正确对待荣誉。

卫生:爱护公共卫生,保持教室、宿舍的清洁。

    学生干部:班、团干部团结合作,以身作则,班集体制度建设健全,各项工作有声有色;学生干部思想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多的优秀学生担任校、学生干部或参加学生社团工作。

第二条  评比项目

 1、成绩优秀率

2、及格率

 3、到课率

4、英语三级过级率

5、省计算机二级过级率

6、按期注册率

7、参加党校培训率

8、所获奖励(集体奖和个人奖)

9、学生干部(院干、社团)

第三条  评比细则

评比施行积分制,基础分为50分,无上下限,按以下细则加减分:

 1、同年级各班按评比项目中1~7项分别排名计分,若本年级有N个班,第一名就为5N分,第二名为(N-5)分,以此类推。

 2、到课率按上学期周数统计结果取平均值,要求各班每周按时上交课堂考勤表,缺交一次扣1分。

 3、党校培训率达到90%以上的班级不扣分,低于90%的班级每低5个百分点扣2分。

 4、 参加活动获奖者按如下办法加分:

奖励类型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院级

集体奖

30分

20分

15分

8分

6分

个人奖

15分

10分

7分

3分

1分

5、班级同学在院,学生会工作者每人给班级加1分,参加学生社团每人给班级加1分,不重复加分。

6、工作、活动组织不到位,敷衍了事受到领导批评的班级每次减5分。

7、在院、文明寝室评比中,班级所在寝室评为文明寝室的一次加2分,评为最差或不及格的一次扣2分。

8、我院组织召开的干部会议实施考勤制度,干部缺勤一人次扣1分,迟到一人次扣0.5分。

9、受级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受院级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10、受警告处分一人次扣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一人次扣7分;受记过处分一人次扣10分;受留院查看处分一人次扣15分。

第四条  评选办法:

1、 请各班在规定的时间交总结材料到学习部(包括班级介绍、班级成员、班委介绍、班级班会记录< 手写、需要班主任签名>、班级活动、所获奖励、活动照片),逾期不交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提供材料不属实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出现以上情况的班级在今后先进班集体评选中不予考虑。

2、 各班对照上述细则自评打分,所加分数都应附证明材料。

3、 团学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个部门核实各班所得分数,并进行排名计分。

4、交学生办公室审核,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公示评选结果并上报学校。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9月修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比细则

 

第一条  参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

(二)积极主动地拓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和文化素质。积极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考风,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优秀团干部评选者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地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骨干作用。担任团干部,任期满半年以上。

(三)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团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协助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二条  评选规定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数量和程序由校团委当年确定(评选比例约为本学年上缴团费人数的5%,其中优秀团干比例不超过2%),由班级团支部推荐评定。表彰于每年五四期间进行。

第三条  如满足以上条款方可参加优秀团员的评比。本评比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先进团支部的评比制度并且根据我学院的具体情况修改而来。由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说明,由组织部负责调整与实施。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9月修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评优评先办法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和《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奖励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等文件要求、根据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工作处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评定办法

第一条  评定对象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品学兼优的本专科毕业生。

第二条  评选条件与办法

(一)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金额、条件与方法:

1、奖学金等级、金额、比例

(1)每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以班级或专业年级为基本单位评定,根据学生第七学期的学业成绩进行统计,采用记分评定出获奖者等级。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每人每学600元,占总人数的3%;二等奖每人每学年35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7%;三等奖每人每学年15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10%。

2、评奖条件

(1)一等奖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均名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5%的名次以内。

(2) 二等奖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均名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15%的名次以内。

(3)三等奖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均名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25%的名次以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定资格:

(1)本学年考试或考查科目有补考;

(2)留级或降级后第一学年;

(3)留校察看期内及当学年度(包括评定期间待处理)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4)对评奖无理取闹;

(5)所在寝室在学校文明寝室检查评比为最差或不及格;

(6)故意拖欠学杂费者。

(二)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与办法:

1、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努力,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良好;

(8)在校期间,获奖学金二次(专本沟通学生三次),综合测评在同专业全班前8名且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团干、十佳)一次以上;

(9)拖欠学杂费者不能参评。

(10)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B、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C、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学生本人主动申请,由班主任提名推荐评定对象名单,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奖学金获奖复印件,院级以上荣誉获奖复印件以及班级综合测评同专业全班前8。)

(2)院考察。院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院党总支审核,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向学校推荐。

(3)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出醒目公示栏公示。10天后上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学生处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3、推荐名额:

(1)毕业班各班级校级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院本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以内,省级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院本专科毕业总数的2%以内。各班级毕业生总人数以每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为准。

第三条  评定程序安排

(一)召开所有毕业班班长、团支书会议,统一思想。

(二)各班具备资格的同学主动申请并附带相关奖学金,院级以上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否则做自动弃权处理。

(三)各班上交材料文档至学习部汇总

(四)将材料交院学生办公室审核评定。

(五)根据审核对名单进行适当调整并汇总。

(六)主将汇总资料交院党总支审核,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

(七)评定结果进行张榜公布。

(八)将资料文档交至院学生工作处。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9月修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推优入党实施细则

  一、推优

(1)推优对象

1、团组织关已迁入本校,并按时交纳团费的优秀团员分子均可参加推优。

2、思想积极,自愿申请加入党组织,经考察确有先进行为和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 

(2)推优条件

1、坚持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关心时事热点,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党校结业证书。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无斗殴、赌博、校外租房等违纪违规行为。

3、专业成绩好, 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学科且各科总评成绩中等及以上。

4、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认真负责, 表现突出。

5、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生活作风严谨正派,对自身严格要求,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6、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当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够顾全大局。

7、严格按照推优程序从各班民主投票选出的推优对象。

8、正确履行团员义务,按时过团组织生活,无欠交团费现象。

9、在各项活动上取得省、市、校级以上奖励的优秀分子,可予以优先考虑。

10、在校校团委(总支)、学生(分)会担任职务的优秀分子,可予以优先考虑。

(3)推优步骤

1、团员个人向班级团支部提出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2、各班级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基本情况做出调查审核和总结,对符合条件者向学院团总支推荐;

3、学院团总支听取班级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并组织审核评议,根据条件酝酿推荐名单;

4、学院团总支将推荐名单报校团委组织部审核;

5、校团委组织部组织对各学院推荐名单在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的调查;

6、校团委递交推优确定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并将结果反馈各至学院,学院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二、党员发展

(1)接受预备党员的程序和手续

1、个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培养教育。党校集中培训;党组织确定培养联人,对口培养;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考察。

3、确定发展对象。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团组织推优;政治审查;整理收集党员发展材料;党组织预审。

4、履行接受预备党员手续。确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公示;上级党组织谈话和审批。

(2)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

    1、编入党支部。

2、入党宣誓。

3、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4、申请转正。

5、支部大会讨论。

6、党委审批。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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