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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5-11-11 打印本页

学风建设

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课堂管理条例

2、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新生早、晚自习管理制度

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风和学风的相关规定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课堂管理条例

 

为使我院教学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切实了解本院各班级课堂到课率、课堂纪律、学习情况,促进良好学风,特制定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堂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文明、严肃、整洁。进入课堂者应该衣着规范、仪表庄重,穿背心、短裤、无袖上装、超短裙、拖鞋者不得进入教学楼。

第二条  学生必须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迟到者必须向教师报告,获准后方可入座;因事、因病无法上课者应按章办理请假手续。合班上课各班应按指定位置集中就座以便清查到课人数。

第三条  尊敬老师。上课和下课时应向教师表示敬意,教师还礼后,学生再坐下。

第四条  上课专心听讲,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如进餐、看小说报刊杂志、聊天及利用手机玩游戏等)。前堂课未结束,后堂课的学生不得擅进教室抢占座位,也不得在教室附近喧哗。不准干扰其他班上课。

第五条  上课期间严禁接打电话,以免影响正常教学和听课。

第六条  保持教室内外整洁。不乱丢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课前课后,值日生应揩净黑板,整理好讲台,教室内严禁吸烟。

第七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准在门窗、桌椅和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教室内配备的课桌椅和设备不准搬出。损坏公物、私自拆取照明和音响等器材者,必须按章赔偿。

第八条  进出教学楼应井然有序,保持安静。节约用电,教室里人少时要自觉减少用灯,最后一个离开时要随手关灯,关电扇。

第九条  教室由教学楼管理员负责管理,学生必须尊重管理员的劳动,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十条  对于不执行本条例的学生,教师有权终止该生上课,该生本堂课作旷课处理;情节严重者应报学院学工办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评先评优及各种补助的评选资格。

第二章  班级班委课堂考勤抽查

第十一条  由各班学习委员在每节课填写《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到课情况登记表》,如有缺课学生需列出名单,交由班长、团支书核实后,任课教师签名。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每次需核实《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到课情况登记表》的应到、实到人数(学生如有请假需持有辅导员签字的《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请假申请单》),核实无误后方可签名;如有不符,将此情况通报辅导员。

第三章    院学生会课堂考勤抽查

第十三条  课堂考勤抽查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纪检部负责。抽查时间为每周周一到周五正常上课时间,抽查对象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所有班级。

第十四条  课堂纪律及要求

(一)上课期间不迟到、早退、旷课。

(二)学生不得在教室内吃东西、高声谈话、唱歌、睡觉、接打电话等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上课时间学生不得在教室玩游戏、看电影等活动,以免影响老师上课及同学听讲。`

(三)考勤人员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均要做好记录。如:课堂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扰乱课堂秩序等。

(四)学生干部及学生党员有权并有责任抓好各班课堂纪律及到课率,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年度评优。

(五)纪检部人员对本学学生每周课堂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汇总并公布检查结果。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全面真实地记录该班考勤情况,不得徇私舞弊。

(六)特殊情况不能上课,必须有辅导员老师同意或相关工作人员的假条,否则不予给假、做旷课处理。

(七)学生请假按照《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章  院教务课堂考勤抽查

第十五条  由教务办公室主任制定教学检查安排表格,办公室所有坐班人员参与日常教学检查,检查完毕后填写日常教学检查登记表。

第十六条  教学中发现存在的普遍问题填写在日常教学检查记录本上,并提出改进意见,注明检查的时间和日期并签名。

第十七条  对于在教学中出现的重大教学问题请及时报学院主管教学主任或副主任,对于上课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第十八条  请各位参与检查的教师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将课堂特殊情况填写在“其它”栏目内,对于上课到课率问题严重的班级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  每期的期末,所有检查的登记表格一律交教务办公室统计。

第五章  考核要求

第二十条  学生在每门课程的学习中,旷课4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旷课学时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1/3及其以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累计旷课达一定学时,按照《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该生该学年评优及获得各类资助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在执行到课率登记制度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责任人该学年评优及获得各类资助的资格以及班级评优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在实施,解释权归属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7月修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新生早、晚自习管理制度

为使我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更好地服务同学,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及我具体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参加早、晚自习的对象

电信学院全体大一学生。

第二条 时间

学生从每周的周日到周四,除正常教学安排外,在指定教室进行早、晚自习,每次晚自习。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第三条  早、晚自习的纪律及要求

(一)早、晚自习期间不迟到、早退、旷课。

(二)自习时间内要保持自习室安静及室内卫生,手机一律关闭或调为震动。学生不得在教室内吃东西、高声谈话、唱歌、睡觉、接听电话等做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早、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在寝室进行玩游戏、看电影等活动。

(三)考勤人员对违反自习制度的人员均要做好记录。如:自习无故缺席、不服从指挥、扰乱自习秩序等。

(四)学生干部及学生党员有权并有责任抓好各班自习纪律,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年度评优。

(五)学习部、纪检部工作人员对本学学生每周早、晚自习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并公布检查结果。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全面真实地记录该班考勤情况,不得徇私舞弊。

(六)期间有重要事情处理先与学生会值班同学请假,否则记为一次缺席。特殊情况不能上自习,必须有辅导员老师同意或相关工作人员的假条,否则不予给假、做无故缺席处理。

第四条  人员安排

纪检部全体成员(负责晚自习检查)、学习部全体成员(负责早自习检查)。

第五条 请假要求

(一)对于事假,只承认办老师经手的假条;

(二)对于病假,只承认办老师经手的假条,以及学校医务室医生的相关证明;

(三)对于学生会成员因工作上的事需请假的,必须持纪检部制定的假条找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假,并需相关负责人将请假人员告知纪检部主要负责人;

(四)对于院干、社团成员协会成员因工作上的事需请假的,必须持纪检部制定的假条找部门、社团负责人签字批假;

(五)对于班级因上课、开班会、开班委会需请假的,必须在晚自习之前向纪检部相关负责人请假并获得批准。

(六)针对未经过上述手续请假的,纪检部将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  奖惩

(一)早、晚自习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不允许自习期间随便出入和无事请假。两次迟到或早退记为一次缺席,两次缺勤扣除综合测评一分,并对该生以后的评优、评先予以斟酌。对于严重违纪的同学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并向全张贴处理情况。

(二)纪检部、学习部与各班要认真搞好考勤,考勤结果作为学生综合测评的一部分,与年度评奖评优挂钩。对于出勤较好的班级,此项成绩列入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参评项目;对于出勤率较差的班级要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班级参评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资格。

(三)年末本部门将对所有班级的晚自习考勤结果进行汇总,评选出最优秀的两个班级,授予“晚自习优秀班集体”称号,班级优秀管理者5人,学风建设先进个人10人,优秀学生会管理干部7人。晚自习总体排名倒数五以内的取消各项评奖的资格。注:纪检部、学习部每天安排值班人员检查晚自习纪律并监督其他值班人员(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的工作,望各班值班人员配合。

第七条  评选考核依据

(一)早、晚自习出勤情况;

(二)早、晚自习纪律情况;

(三)各班班委与考勤人员的配合程度;

(四)早、晚自习相关会议的到勤情况。

第八条  教室安排

  学习部根据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各年级、各班级上课课表教室安排,合理安排大一各班级早、晚自习教室并公布。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9月18日修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风和学风的相关规定

学院的中心工作是教书育人,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非常重视学院的教风和学风建设,优良的教风学风是高质量完成学院中心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我院教风学风主流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良现象。为此,经过学院党政联系会议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风和学风的相关规定》,务必执行。

一、 学院领导及班子

1、学院将教风学风建设列入重点工作之一,坚持抓、从严抓,奖惩到位。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两次专题研讨会,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措施。

2、学院负责组织教学督查,形成学院行政坐班人员检查、学生干部检查、二级督导听课督查等多途径的教学督查,对督查的结果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3、学院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学校和学院的制度办事,把好学生批假关。

4、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学院教风学风负责,对出现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事件,承担领导责任。

5、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在奖、助学金的评定时降低等级或者取消其资格,在学生推优、入党时要延期或者取消其资格。

二、教研室及教师

6、教研室主任要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在本教研室落实到位,对教研室老师的教风负管理责任。

7、教师要有职业操守,要不断提高自身师德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注意自己课堂的言行;教师要钻研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自己的授课水平和能力。

8、教师授课必须有完备的教学文件,授课文件不全或不规范者,首次出现则全院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再次出现将上报学校按《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并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同时计入年终绩效工资考核。

9、教师负责授课的课堂教学纪律,认真上好每一堂课,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学生课堂考勤记录,并按照规定报送考勤记录。要求学生做好听课笔记,要制止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等与课堂无关的行为。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10、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实验报告,做好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指导和相关材料的归档整理。要按照统一标准认真批阅试卷,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进行期评分数的评定。

三、教务干事

11、负责提供学院成绩和学籍名单,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

12、负责学院教风和学风信息的收集,所有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学院领导和辅导员。

13、汇总和整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在考试前要把名单通知院领导、任课教师、学生带班辅导员、学生本人。

四、辅导员

14、各辅导员要掌握所带班级学生学业情况及思想动态,主动与班主任沟通,发挥班主任对班级学生的管理和导师作用,加?班级学风建设和管理,努力创建优良班风。

15、坚持每周至少2次下所带班级学生宿舍或上课课堂并做好巡查登记;要做好对无故旷课、上课玩手机、睡觉等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即时开展谈心谈话、通报、处分等纪律处理并做好记录。

16、按照规定及时把学业情况反馈给家长,对需要进行学业预警、留级、开除的学生要及时通报家长。

17、对教务干事通报的学生课堂考勤、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等信息进行整理归档,并通报学生本人。

18、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学校和学院的制度规定办事,严把学生请假关。

19、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推荐其推优、入党,在推荐其参评奖、助学金的评定时原则上要降低等级或者取消其资格。

五、学生及班级

20、班级应该定期召开学风建设、诚信考试等主题班会,班级班长、团书记、学习委员应该作为班级学风的负责人。班级要安排干部或者学生进行日常到课情况登记,和手机上课期间的集中保管工作。

21、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手册》、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论课堂理论教学、实验、校外认识实习或生产实习,都必须守纪,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旷工,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玩手机、睡觉等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因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必须事先按照《学生手册》上规定请假。

22、对于违反《学生手册》、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故不请假,按照学生手册规定作为旷课处理。

23、学生因旷课、迟到、做与课堂无关内容的事情,达到《学生手册》上的规定,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等处理。

24、学生应该诚信考试,不得出现舞弊、代考、替考等现象,违者按照《学生手册》、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处理。取消考试资格的同学不得参加考试。

25、对于不诚信考试、经常无故旷课、上课玩手机、睡觉等学风不正的学生,班级在奖学金、助学金、推优、入党等推荐评议中,应该取消其评议资格或者降低其评定的等级。

六、其它

26、《学生手册》是按照学生当年入学的《学生手册》为准。

27、学生对处理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学院党政办公室申诉。

28、本办法自学院党政会议讨论通过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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