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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09-13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鼓励学生奋发向上,推进学风、班风的建设,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根据《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评定机构,机构设置如下:

    组长: 范志明  

    副组长:李祖林

领导小组设监督和回访负责人,由范志明兼任,领导小组下设评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范志明兼任。

成员:严亚周、王勇刚、刘佳林、周雪婷、陈金莲、王宏才、何洁、刘亚梅魏伊楚游莉莉

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由评定办公室负责,具体负责辅导员周雪婷,评定原始成绩由教务科研办学籍岗教务干事负责。评定结果经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政联席扩大会议通过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二、评定对象

2015级、2016级、2017级已注册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包括16级专升本学生)。

三、评定原则与要求

1、截止20189月30日,未完成电子注册的同学、因个人原因导致所在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上校级黄榜)、当学年受过处分(严重警告及以上)、留级或降级后的第一学年的同学不能参评。

2、所有奖项必为20179月1日-20188月31日所获,所有荣誉证书需交原件,特殊情况(如证书丢失)请上交相关单位出示的证明。2015级自动化卓越班的学生正在外地参加企业培养阶段的学习,暂时可以通过网络发送彩色图片作为佐证材料,待回校后再提供原件审核。

3、本次评定工作严格遵守2017-2018年度《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学生奖励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有不按规定执行的个人与班级,一律取消其本次参评资格。

4、各班负责的学生干部在接到通知后,应召开班会(应邀请辅导员、班主任到会),成立班级评议工作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为班干部、学生代表等5人以上把评定标准、要求、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给班级同学传达到位,如因工作疏忽造成本班同学漏评的,学院一律不予以补评。

5、评议工作小组,采取回避制,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必须在评议小组承诺书上亲自签名,并遵守相关规定。

6、评议结果必须在班级群中公示,班级同学在公示期内如果没有异议必须在班级评议个人承诺书上亲自签名,承诺对评议过程清楚、评议结果无异议,并遵守相关规定,反之可以提出申诉。

7、学生综合测评参考《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本科生学分绩点实施办法(实行)》、《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结合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拟定相关测评实施细则。

8、学生的综合测评由学业成绩学分绩点和素质与能力拓展绩点等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见附件)。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参评的依据。

9、评定的原始成绩由教务科研办公室学籍管理岗位干事从教务系统中直接导出,发给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学分绩点严格按照教务系统中的原始成绩进行计算。

10、参评学生必须所有课程全部及格(不含网络选修课程)。

11、工作时间安排

1)各班须在2018年9月12日晚2100前把各班荣誉证书、综合测评加分情况表上交周雪婷老师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70813407@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年级xx班xx评选材料。

2)9月7-9月9日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修改并完善评定方案,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3)9月10-10月15日各班学习文件, 成立评议小组,签订承诺书,开展评议工作,公布学生成绩、荣誉和奖励,进行民主评议;

4)10月8日-10月18日各班完成班级推荐工作,提交相关材料和表格(包括评议小组承诺书和班级评议个人承诺书);

5)国家奖学金于10月18-10月22日带班辅导员、班主任协商、审查班级推荐名单,负责评定工作的辅导员汇总材料,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评定领导小组(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评议审核,确认名单,张榜公示评定结果(国家奖学金按照学校公布的文件要求按时完成相应工作);

(6)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批。

四、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获得过学校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定程序

1)负责评定工作的辅导员老师提前准备好所有参评学生的成绩、荣誉、奖励等材料;

2)根据同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确定初步名单(同年级同专业至少提供两个名单);

3)评定领导小组会上按照学校名额,经过充分讨论,决定向学校推荐的名单。

、监督和回访

1、对于在申请国家奖学金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取消其荣誉称号,停发其奖学金;已经发放的,责令其上交,并予以相应处分;

2、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奖励的学生,原则上应首先缴纳在校期间应缴的学费;

3、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将奖学金截留、收取或者挪作它用,也不得要求受奖学生请客,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班级干部和所有受奖学生都需要签订责任承诺书;

5、带班辅导员在奖学金发放后,采用调查表、电话、邮件等形式调查或者回访受奖学生(100覆盖所带全部班级全部获奖学生),了解是否足额发放、是否存在有收取奖学金等行为,对调查或者回访记录等应保存备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院领导根据情况自行了解,发现问题要严肃及时处理。

六、其他

1、本评定办法是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解释权属于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严肃纪律、公正无私、各司其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后期监督,杜绝任何不良事件的发生。

3、各班级组织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填写“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获奖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表”,交辅导员和学院各一份存档备查,并与学习困难学生或者2018级新生结成学习帮扶对象。获奖学生个人认真核实自己姓名、入学年月、学制、银行卡号,确保准确无误。

4、所有的评定结果在采用纸质和网络等形式张榜公示,公示期之内,接到举报或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评定小组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5、带班辅导员把所有的原始资料和承诺书整理归档备查。

6、学院监督负责人、办公地址和举报电话:

范志明   办公室:3306 电话: 3452081   

李祖林   办公室:3308 电话: 3452082    

7、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学生处2018831日《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电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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