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指导 > 正文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就业指导手册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5-12-03 打印本页

 

前  言

  就业既是民生之本,亦是安邦之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国家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大学生毕业后的个人发展和家庭幸福。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人数的迅速增加,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高达699万,号称史上就业最难年,而2014年的727万则再创历史新高,国内的就业形势愈来愈严峻,一方面是就业难,另一方面又是用工荒,这些难题的凸显已成为国家、各级地方政府、高校、家长及学者关注的话题,并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将工作做优、做实、做细,我们结合近几年来国家、湖南省及其他高校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我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编写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手册》力求做到畅通就业信息渠道,方便毕业生办事,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争取第一时间把各种就业信息传达给毕业生,保证就业工作的时效性,努力提高毕业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为社会和我校毕业生创造良好就业环境。

    最后,衷心祝愿每一位毕业生都能找到满意的工作,在工作岗位上施展才华,为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目    录

 

1. 就业政策

2. 就业前心理准备

3.《就业协议书》签订、解约及补领

4.《就业报到证》办理

5.户籍迁移办理

6.《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办理

                   就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较多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对毕业生有多项利好,我们将这些政策收集整理供毕业生参考。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享有以下多项优惠政策:

1、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经济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重点解决好他们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

2、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3、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4、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尚未制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地区,要在2014年年内出台。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7、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

8、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9、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等文件规定:

1、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

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此外,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费和社会保险补贴。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帮扶等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⑴优先报名应征:应届高校毕业生凭《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优先报名应征。⑵优先体检政审: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兵役机关全部安排上站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单科淘汰。⑶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2、优待安置。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县级兵役机关根据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毕业生参军退役后落实工作岗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派遣政策予以派遣。

    3、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四、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1、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

2、各地要采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收优惠、场地扶持等各项服务和政策优惠。

3、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有关部门要研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根据需求开展创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4、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5、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商登记、场地支持、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出资方式,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6、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

7、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9、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10、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本着风险可控和方便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原则,降低贷款门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贷款审批效率。通过进一步完善抵押、质押、联保、保证和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多途径为高校毕业生解决反担保难问题,切实落实银行贷款和财政贴息。

11、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12、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推动改善创业环境。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面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对支持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就业前如何做好心理准备

 绝大多数大学生毕业前未经受过挫折,即使碰到什么困难,也能得到家长、教师的帮助,所以对自己的估计往往不准确,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再加之这一时期是人生情绪的波动期,容易引起情绪的波动。踏入纷繁复杂的社会,情况则完全不同了,因此,毕业生必须正确认识社会、正确地评估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以最佳的心理状态去参加择业、就业竞争。 

一、正确认识社会 

当今时代的特征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每一位处于择业阶段的大学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就业竞争,同时也将面临比以前更多的机会。认识这一点,才能使毕业生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接受选择,展现才华。但要正确地认识社会并非易事。这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社会是复杂的,要想正确的认识社会有一定的难度;二是学生阅历浅,社会心理不够成熟,往往只会用比较简单的思维方式去看待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毕业生认识社会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地看待社会就业问题 

毕业生涉世不深,思想单纯,特别是就业遇到困难时,往往不从主、客观两方面辩证地分析原因,而是怨天尤人,感叹生不逢时。其实,在社会主义国家,先进的社会规范总是占主导地位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生存、发展,关键靠的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才,靠关系谋职的现象只是局部的、暂时的,随着改革的深化,这种现象将逐步减少,直至消灭。据我们所了解,就业、创业的成功者中,虽然有社会原因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但绝大多数并非是社会原因,而主要是靠自身的努力:而就业、创业失败的根本是因自身的素质不足所至。  (二)认识避免情绪化 

情绪对认识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如果认识完全被情绪支配,那么,就有可能削弱理智判断力,看不清、看不透社会的本质。其具体表现为:如果遇到事随人愿,则异常兴奋,眼前一片光明;一但遇到麻烦,就满腹牢骚,顿觉前程渺茫。同学们应客观、理智地对待社会现象,对待择业、就业的成功与失败、不要被个人情绪所左右。要做到这一点,主要的方法是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三)避免消极的人生态度 

因为社会纷繁、就认为一切深不可测,因而就不去认识社会、关心社会,把自己和社会截然分开,用局外人的眼光去看待社会。应当看到,个人与社会是密不可分的:社会发展了个人的境遇也会好起来;社会状况不佳,个人的发展将受到制约。当今社会是催人奋进的社会,我们应关心时事,关心社会的发展,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大学生在就业前应对社会欢迎什么样的人、不欢迎什么样的人有所了解,以便用社会需求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站稳脚跟。 

二、正确认识自己 

认识自己是择业中的关键~环。在求职过程中,如果对自己的主观评价与社会对自己的客观评价趋于一致,就容易成功:如果主观评价偏高于社会客观评价,往往会导致碰壁、失败;如果主观评价偏低于社会客观评价,信心不足,犹豫不决,很可能会坐失良机。因此,认识自我是成功地走向社会的必要条件。求职者应了解自己的气质、性格、能力等,以便确定切合实际的求职目标。要做到正确认识自己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自我剖析 

要经常对自己的心理、行为进行剖析,使自我评价逐步接近客观实际。自负者要经常作 自我批评,通过不懈努力,弥补自身不足:自卑者要看到自己的长处,增强自信心。 

    (二)通过比较来认识自己 

有比较才有鉴别,事实上,人们往往是通过与别人的比较来认识自己的。一是与同学比较来认识自己,不仅比考试分数,更应注重比实际操作能力。通过比较,可以认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认清自己在相比较的人群中所处的位置,以便扬长避短。二是通过别人的态度来认识自己,当然,别人的态度不一定能全面评价一个人,但大多数人的态度总是说明某些问题的。一个求职者如果不注意与共同竞争者相比较、就很难判断出自己的成功概率。  

(三)通过咨询来了解自己 

可向就业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咨询,也可征求同学、家长和熟悉自己的人的意见。长期学习、工作、生活在一起的人对自己的言行看在眼里,印象很深,对自己的评价会更公正、更客观。 

三、做好心理准备 

 (一)永远充满自信  

自信是一个健全人,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它是前进的动力,成功的保障。古今中外,凡是有所成就的人,尽管各自的出身、经历、思想、性格、兴趣、处境等不同,但他们对自己的才能、事业和追求都充满必胜的信心,自信能积极适应环境,以艰苦卓绝的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可以说,自信是成功者共同的秘诀。那么,怎么才能使自己在择业过程中保持自信呢? 

1、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每个人都有相当大的潜在能力。当一个人面临择业,忧心忡忡、担心失败的时候,多半不是真的不行。自己条件可能并不过硬,但别人也不见得比你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都有可能在择业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2、要积蓄自信的资本 

自信要有扎实的基础、良好的素质做资本,以雄厚的实力做后盾。如果具备了真才实学,就自然会对自己的选择充满信心。 

 (二)提高受挫承受能力 

1、视挫折为鞭策 

古今中外多少仁人志士,哪~个不是从坎坷与挫折中走过来的?一时受挫并不说明永远失败。挫折是一种鞭策,它对失败者并不是淘汰和鄙视,相反能促使失败者振作起来。面对挫折,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具有面对失败的不屈性,勇对挫折,冷对挫折,智对挫折,成为战胜挫折的强者。青年人应树立把挫折看作是锻炼意志、提高能力的机会。 

2、调整择业的期望值 

择业期望值,通常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分阶段设标法。就是确定一个总的奋斗目标,再将总的期望值分解成几个阶段性的目标,并逐步付诸实施。在实践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所选阶段期望过高,就把它移到下一阶段,作为下一阶段的目标;  (2)自我调整法。就是把自己工作岗位的期望按主次分成不同层次,首先满足主要的需求,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直到个人的意愿与社会的需要相互协调、吻合为止。

从主观、客观两方面仔细寻找失败的原因,实事求是地剖析自己的长处和不足,通过别的途径来达到目标,或者降低就业起点,只要持之以恒,定会实现自己的理想。 

3、适当进行心理调节 

就业遇到挫折后要运用控制、激励自己的方法和技巧,进行心理调节与控制,尽快摆脱不良情绪,重新树立起信心。不妨参加一些有意义的娱乐活动,换换环境,放松一下自己,向亲人和朋友倾诉苦衷,合理宣泄,听取他们的劝告,这样可以得到较快的恢复。或进行积极的心理调节,不妨使用心理暗示的方法,进行自我激励。对于落聘,要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投八路”的洒脱精神,用自己的成功的事例来激励自己。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技巧我们都可以学习和效仿。现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

(1)盲目从众 ,在现实生活中,事业有成者通常都有很强独立思维能力,他们独具慧眼发现一般人不能发现的问题,能捕捉到更多的成才机遇。在毕业生择业问题上,从众心理表现在愿意到城市、事业单位去工作,不太愿意到基层,到乡镇去工作。其实,到城市、事业单位工作并不一定是每个毕业生最佳的选择。我们应该努力克服从众心理的影响,从社会需要、自身条件以及以后发展等方面考虑自己的职业,果断地选择自己的择业道路。

(2)相互攀比,在择业过程中,这山望着那山高,见异思迁,过多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人的就业取向上。

(3)自甘落后 ,有的同学总觉得择业人群中强手如林,条件比自己优越的比比皆是,于是自甘落后,听天由命。摆脱这种心态要注意三点:首先,要善于发掘自己的长处。要相信别人能做的事,自己经过努力也能做到。其次,要大胆地表现自己。多做一些力所能及、把握较大的事,任何成功都会增强自信心。再次,要不断完善自己。勤能补拙,知道自己某方面不足,通过勤奋努力,才可填平这方面的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鼓起勇气积极地参加择业竞争,才有出路。 

(4)好高鹜远,有的毕业生对自己估计过高,自以为高人一等,非常傲慢。孤傲心理是不能客观地分析自我和评价自我的表现。最终~事无成导致失败。这类同学应重新认识自己,降低择业的期望值。

(5)嫉妒别人,在择业过程中,如果发现平时与自己平起平坐,甚至于不如自己的人略胜自己一筹时,应当主意采取积极的态度,变嫉妒为羡慕,奋起直追,“你行我也行,我比你更行,“通过不懈的努力,缩小差距。大学生择业要知己知彼。要了解择业的社会环境和工作单位,正确认识面临的就业形势,了解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大学毕业生;要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对自己有正确的认识;要客观、正确地认识自己德智体诸方面的情况,自己的优点和长处,缺点和短处,自己的性格、兴趣、特长。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


就业协议书

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称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一、协议签订

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生所在的系部,招生就业处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毕业生在离校前由学校按院系班级统一发放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协议解除

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二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方解除,二方解除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双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双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三、协议改签

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用人单位,需要办理就业调整的毕业生,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解除协议证明和原就业报到证,向招生就业办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改派由学生持相关材料自行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四、协议补领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市级及以上)登报声明作废,持报纸经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就业报到证》办理

凡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都有报到证,它是毕业生干部身份的一个证明,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证分蓝白两联,白联(下联)在学生毕业后放入档案保管,蓝联(上联)由毕业生持有到就业单位报到。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一、初次办理 

应届毕业生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处在凭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受函制定派遣方案,派专人到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可凭证件到所在的院系领取。为了在毕业时能顺利离校,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毕业生应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及时将其交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二、遗失补办

《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毕业生。(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遗失不予补办,由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遗失证明》代替执行《报到证》的功能。)

办理步骤:

1.登报:到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审核:持本人书写的《补办报到证申请书》、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到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并开具《补办报到证证明》和《介绍信》;

3.补办:持《补办报到证证明》和《介绍信》、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补办新《报到证》(或《遗失证明》)。

重要说明: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

三、调整改派

自《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因故不到该《报到证》开注单位报到、申请改办到新单位的毕业生。(改办只能办理一次。)

办理步骤:

1.到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

3.到招生就业处开具并审签《改派申请表》,《介绍信》;

4.持《证明》、《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介绍信》、《改派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原《报到证》上下两联、身份证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重要说明: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户口、档案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可免学校《介绍信》及《改派申请表》。如原《报到证》是开回生源地择业的,请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以代替上述第1条要求的材料。

 
        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

一、往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

   1.原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户口需要迁回原籍的,可带身份证和《毕业证》直接到雁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需要迁到工作单位或其他地方的,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迁证》或接收证明到雁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原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毕业生,户口需要迁回原籍的,可带身份证和《毕业证》直接到雨母山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需要迁到工作单位或其他地方的,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迁证》或接收证明到雨母山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2005年以后入学的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毕业生(除2006级经济与管理系),户口需要迁回原籍的,可带身份证和《毕业证》直接到酃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需要迁到工作单位或其他地方的,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迁证》或接收证明到酃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2006级经济与管理系毕业生,户口需要迁回原籍的,可带身份证和《毕业证》直接到雁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需要迁到工作单位或其他地方的,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迁证》或接收证明到雁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应届毕业生迁移户口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以班为单位填写《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交至院保卫处;

2.保卫处送《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到相关派出所,协助派出所工作人员在短时间内加班按表上的信息办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手续,打出每人的《户口迁移证》;

3.保卫处从派出所取回《户口迁移证》,并通知各班班长领取;

4.各班班长在毕业生离校前把《户口迁移证》发放到每位同学手里;

5.毕业生在一个月内到迁往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办理

一、发放对象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请程序和管理

1、离校(7月1日)前创业的应届毕业生,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需先将《创业计划书》交至学校就业处,经过初审后,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org.cn),在网上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之后由省教育厅厅复核确认后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创业学生离校后创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创业学生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2、审核申请者是否是我校应届毕业生,照片是否符合标准(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创业项目是否属于禁止申请的项目(须为个体经营,并且不是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3、申请成功后,可以享受大学生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版权所有@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 -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娱乐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管理入口